在舆论领域受到广泛的批评和质疑。据报道,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人员回应称,该人员是第三方外包服务公司,已责令第三方公司暂停调查。相关保安公司随后公开道歉,称已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并决定解职。
这是一个外包公司员工说“杀死杀害”这个词,但想象一下,如果他不解雇,因为雷声短语“圆”,然后在普通店员的眼中,他是一位身穿制服的“城市检查”人员,甚至“执法人员”本身。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行政执法可以外包吗?长期以来,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由于城管执法能力的缺乏,一些地方都采用了这种方式,把一些城管职能外包给保安公司,这样就可以少花钱多办事。但对于城市管理职能的外包,法律法规实际上都有相对明确的规范。
根据2015年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提高城市管理工作”,它明确表示,“地方可以部署城市管理执法协调员招聘或劳务派遣的形式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但明确了协调员的职能——“协调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检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